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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八十一章 鼓励生育古代版 (第2/3页)
多强国政策,鼓励生育便是其中的一项。 为了刺激人口增长,越王颁布法令规定:“年轻的男性娶妻时不得选择年老的妇女,年老的男性也不能娶年轻的女子。” 从年龄层面入手,最大限度利用生育资源,以达到生育最优化。甚至还采取了一些惩罚措施来强制百姓们生育。 比如说如果女子十七岁、男子二十岁还不结婚,就会连累父母入刑。 在推出惩罚措施的同时,越王也颁布了一些“生育奖励措施”。 他规定:当妇女怀孕后,必须去官府报告,官府要对孕妇建立档案,等到要临产的时候,官府要派医生去看护孕妇,帮助生产。 如果孕妇生了一个男孩,官府就会奖励他们两壶酒和一条狗;如果孕妇生了一个女孩,官府就奖励他们两壶酒和一头猪! 如果是两个孩子呢,就会提供新生儿好几年的口粮;三个孩子就更了不得了,官府直接指派奶妈养育。 就算儿子不幸死亡,越王也有相对应的抚慰政策。 如果长子不幸死亡,政府免除其家庭三年的赋税;如果是次子不幸死亡,免除三个月的赋税,下葬规格和长子相同。 越王的生育政策大获成功,越国国力增强,三千越甲吞并强吴,越国也成为了春秋一霸! 说完越国的例子,王生继续说齐国。 齐国齐桓公从自身做起,消减后宫人数解决男女比例失调 到了战国时期,七雄相争的局面更加激烈,所以各国将生育问题列为了头等大事。 《礼记》有提到,其实在商周时期,一度提倡“晚婚”政策。男30岁、女23岁为适婚年龄,但是为了提高生育效率,齐国便最先推行了“早婚早育”政策,催促男性在20岁之前、女性在15岁之前完成婚姻大事。 但由于齐国一度出现较为严重的贫富差距,许多寒门子弟娶不到老婆,而有钱人娶到很多小妾,这样下去恶性循环,人口得不到自然繁衍。 有一次齐桓公微服私访,遇到一个70岁的老头,在家里自己做饭。 于是就问他是不是没有子女,老头回答,自己有三个儿子,但是家里太穷了,都没有娶妻。齐桓公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,回宫后向管仲提了这件事。 管仲便同齐桓公建议消减后宫人数,不让宫中有“怨女”,齐桓公听从了管仲的建议,从自身做起,带头响应了限制娶妻数量的政策。 这样一来,国家的单身女子就变多了,单身男性们也拥有了娶妻的机会! “齐国国君尚且知晓生育问题,人口问题的重要性,玄仁岂不知?论起奖惩措施,我学的最多的还是商君。” 秦国商鞅“暴力执法”,不生孩子就加倍收税! 相比于齐国和越国较为人性化的鼓励生育政策,秦国就显得比较简单粗暴了。 商鞅变法中颁布的法令条文有这样一条:“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备其赋。” 也就是说,如果百姓家里有两个儿子,还不分家过日子,就加倍收他们的赋税。因为一分家,就肯定要娶妻生子。 在古代,赋税是百姓们最沉重的负担,双倍赋税就等于断了百姓的活路,百姓们负担不起这天价赋税,只能被迫分家娶妻生子,从而增加秦国的人口。 “端副,属下也知晓这个道理,但凡事需要循序渐进...” 道理卞粹当然懂,历史他也知晓。 毕竟汉朝的鼓励生育的政策,本身也很严厉。 西汉初年,由于刘邦接收的是秦王朝的烂摊子,战乱年代,人口锐减,刘邦就实施了休养生息的政策,其中包含了鼓励人口生育政策。 汉朝颁布法律,这同前文提过的越国有些相似,规定:“如果百姓家生了一个儿子,官府免除家里两年赋税和兵役。” 不只是有奖励政策,刘邦放了一个大招:“女子15岁未婚者,每户征收120钱“单身费”。” 当时由于男少女多,不少女人实在嫁不出去,也不想委屈自己做小妾的,干脆就每年都交这个“罚款”,所以在当时这个政策并没有特别显著。 直到汉惠帝时期,直接提升了5倍“单身费”,这下普通人家实在承受不起了,不管是不是做妾,都将女儿嫁了出去。 这看似荒唐的制度,却生生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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